假如上海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当地,运营的业务范围有扩展到外省外地的话,这异地运营部分要不呀额定再交纳税金呢?
现在对于上海公司注册异地运营的缴税问题,我国已经制定有相关的法律规则: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运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则,企业法人能够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只需不属于设点运营,就无需另办运营执照。
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则;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挂号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运营活动税收处理证明,向运营地税务机关报验挂号,接受税务处理。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外出运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运营地处理税务挂号手续。
也便是说,上海公司注册异地运营首要分为两种状况:
第一种:注册地公司还在,外地仅仅作为业务拓展的新市场,那么首要,在机构所在地的地税、国税处理异地运营许可证(也叫外管证)。然后到运营地的地税、国税处理挂号手续。异地运营许可证(也叫外管证)有效期180天,超过了的就要处理临时税务挂号证。
第二种:公司工作地点不变,但是在外地开设了分公司。在运营地处理运营执照等,凭运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到地税、国税处理正式的税务挂号证。每月到税务局申报。
综上所述,也便是说上海公司注册异地运营的,无论公司原挂号地址有没有变更,都需要在外地开展业务时处理相关挂号,而超过了180,还必须在外地处理临时税务挂号证,仔细想想,也便是只需到外地处理业务了,就要到当地交纳税款,这样才算是维持了合法运营。这也体现了我国基本国策中,合法纳税,根绝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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