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至少应有一名股东为外国籍。
1.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
2.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7.公司章程。
8.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9.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0.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我国人和美国人在内地建立子公司要求,供给相关人员的证件影本,无需原件,如法人,监事,以此可见在内地建立一家公司至少需求两个天然人的身份,一位担任法人、实行董事、总经理,另一位担任监事,两位人员无国籍限制。
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者来我们国家注册公司开展业务,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能够是外国个人也能够是我国大陆居民。在处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能够为外国企业,也能够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我国居民,有必要是我国公司。
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三种形式,其中中外合资企业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企业拥有一家外国注册公司的话,直接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国外发货,借此外资公司注册就可以绕开关税堡垒,从而享受到免税的待遇,还能成功的绕开出口配额的限制。
版权所有 © 上海新鑫欣商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沪ICP备19003081号-1